基本信息
汉字:寺
读音:sì
部首:[寸] 寸字旁
笔画:总笔画:6 部外:3
异体字:䦙
字形结构 :上下
统一编码:基本区U+5BFA
其它编码:五笔:ffu 仓颉:gdi 郑码:bds 四角:40341
笔顺编码 :121124
笔顺笔画 :一丨一一丨丶
笔顺名称 :横 竖 横 横 竖钩 点
寺字的意思
1.古代官署名:大理寺。太常寺。
2.佛教的庙宇:碧云寺。护国寺。
3.伊斯兰教徒礼拜、讲经的地方:清真寺。
4.姓。
寺字的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● 寺
sì ㄙˋ
古代官署名:太常寺(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)。鸿胪寺(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)。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:佛寺。寺观(guàn )。伊斯兰教徒礼拜、讲经的地方:清真寺。英语 court, office; temple, monastery
德语 Kloster (S, Buddh),Tempel (S, Buddh)
法语 temple bouddhique,monastère,mosquée
寺字的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◎ 寺 sì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小篆字形,从寸,之声。寸,与法度有关。本义:古代官署的名称。秦以官员任职之所,通称为寺。如:大理寺(职掌审核刑狱案件))
(2) 同本义 [government house]
寺,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寺,治也,官舍也。——《一切经音义》
寺,官舍也。——《三苍 》
寺,官也。——《广雅》。按,朝中官曹所止理事之处。
令骑奴还至寺门。——《汉书·何竝传》。注:“诸官曹之所,通呼为寺。”
城郭官寺。——《汉书·元帝纪》。注:“凡府廷所在,皆谓之寺。”
列寺七里。——左思《吴都赋》
(3) 又如:寺正(大理寺正卿的略称);寺舍(官舍。官署办公的房子;佛教僧侣的房舍);寺库(古时寺观里设的当铺);寺省(古时中央行政机构“省”和“寺”的合称);寺曹(九卿官署);寺署(官署);寺卿(九寺大卿的简称);寺棘(大理寺的别称);寺丞(官署中的佐吏)
(4) 佛教的庙宇 [temple]
寺,汉西域白马驼经来,初止于 鸿胪寺,遂取寺名,创置 白马寺。——《广韵》
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。——杜牧《江南春绝句》
五里,至汤寺,浴于汤池。——《徐霞客游记·游黄山记》
孤山寺北贾亭西,水面初平云脚低。—— 唐· 白居易《钱塘湖春行》
左忠毅公视学京畿,一日,风雪严寒,从数骑出,微行入古寺。—— 清· 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
(5) 又如:寺宇(寺院);寺刹(寺和塔);寺主(主管佛寺事务的僧人);寺庵(僧和尼所居的寺庙);寺寝(祠庙的后殿)
(6) 某些宗教供礼拜、讲经的处所 [monastery]。如:礼拜寺;摩尼寺;特指伊斯兰教礼拜讲经的地方
清真寺
(7) 奄人,内监。古代皇宫内供使令的小臣 [eunuch]
未见君子,寺人之令。——《诗·秦风·车邻》
匪教匪诲,时维妇寺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瞻卬》
齐寺人 貂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年》
阍,门者也,寺人也。——《谷梁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
(8) 又如:寺人(太监,古代宫内供使的小臣,东汉后专指宦官)
(9) 姓
寺字的辞典解释
寺ㄙˋsì 名古代的官舍、官署。如:「大理寺」、「太常寺」。《说文解字·寸部》:「寺,廷也。」《新唐书·卷四十六·百官志一》:「其官司之别,曰省、曰台、曰寺、曰监、曰卫、曰府,各统其属,以分职定位。」
佛教的庙宇,僧人所居住的地方。如:「少林寺」、「善导寺」。唐·张籍〈野寺后池寄友〉诗:「佛寺连野水,池幽夏景清。」
宦官。如:「寺人」、「阉寺」。《洛阳伽蓝记·卷一·昭仪尼寺》:「太后临朝,阍寺专宠。」
寺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寺【寅集上】【寸部】 康熙筆画:6画,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?祥吏切,音嗣。《說文》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从寸㞢聲。《徐曰》寸,法度也,守也。《釋名》寺,嗣也,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。《唐書·百官表》漢以太常,光祿,勳衛尉,太僕,廷尉,大鴻臚,宗正,司農,少府爲九卿。後魏以來,卿名雖仍舊,而所蒞之局謂之寺,因名九寺。
又《漢書註》凡府廷所在,皆謂之寺。
又漢明帝時,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,初止鴻臚寺,遂取寺名,爲創立白馬寺。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。
又宦寺。《詩·秦風》寺人之令。《傳》內小臣也。令,使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。鄭註寺之言侍也。○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,非。轉音時吏切,讀若侍,《正譌》合寺、侍爲一,非。《集韻》或作䦙。
寺字的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寺【卷三】【寸部】
廷也。有法度者也。从寸之聲。祥吏切
说文解字注
(寺)廷也。廴部曰。廷、朝中也。漢書注曰。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。釋名。寺、嗣也。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内。廣韵。寺者、司也。官之所止有九寺。按經典假寺爲侍。詩瞻卬傳曰。寺、近也。周禮注曰。寺之言侍也。凡禮、詩、左傳言寺人皆同。若漢西域白馬駝經來。初止於鴻臚寺。遂取寺名。初置白馬寺。此名之不正者也。有法度者也。从寸。考工記曰。市朝一夫。注云。方各百歩。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歩其諸侯大夫之制未詳。歩必積寸爲之。言法度字多從寸。又部曰。度、法制也。?聲。祥吏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