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怎么读 刑的意思

【刑】字共有1个读音: [xíng]

基本信息

汉字:

读音:xíng

部首:[刂] 立刀旁

笔画:总笔画:6 部外:4

异体字:㓝???

字形结构 :左右

统一编码:基本区U+5211

其它编码:五笔:gajh 仓颉:mtln 郑码:aekd 四角:12400

笔顺编码 :113222

笔顺笔画 :一一ノ丨丨丨

笔顺名称 :横 横 撇 竖 竖 竖钩

相关词语: 错刑 国刑 能刑 虐刑 判刑 停刑 八刑 熬刑 刑案 刑辟

相关成语: 繁刑重敛 繁刑重赋 非刑逼拷 非刑吊拷 非刑拷打 焚如之刑 当刑而王 遁天之刑 果刑信赏 怀刑自爱

刑字的意思

1.罚:徒。死

2.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:用讯。

3.古又同“型”。

刑字的基本解释

基本字义


xíng ㄒㄧㄥˊ

对犯罪的处罚:罚。法。律。事。执。服。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讯。受具。

英语 punishment, penalty; law

德语 Bestrafung, Strafe (S)​,Xing (Eig, Fam)

法语 peine,torture

刑字的详细解释

详细字义


xíng

〈动〉

(1) 同本义 [kill;cut;dig]

利用人。——《易·蒙》。注:“兑折为。”

人之父子也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顺说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

杀戮之谓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二柄》

阴为。——《易·本命》

阴将始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

人如恐不胜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
马作誓。——南朝梁· 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

膑至, 庞涓恐其贤于己,疾之,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。——《史记》

(2) 又如:牛(古代盟誓时作牺牲用的牛);牲(古时为了祭祀或盟约而杀牲畜);马(古代结盟要杀马歃血,立誓为信,称“马”)

(3) 惩罚 [punish torture]

其长吏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
五人之当。——明· 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
彼于者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
从而之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
(4) 又如:吏(行的吏卒);民(受之民);臣(古时指受过宫的阉人。即后来的宦官,太监)

(5) 征讨 [go on a punitive expedition]。如:殄(征讨消灭)

词性变化

xíng

〈名〉

以五纠万民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寇》

者,恶之末也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
者,五常之鞭策也。——《白虎通》

者,惩恶而禁后者也。——《说苑·政理》

严断罚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。疏:“对文则加罪为,收赎为罚。散则罚通也。”

论其赏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
怒而滥用。——唐· 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

因摸地上械。——清· 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

(1) 又如:死;徒;均(受到同样的罚);劫(滥用罚。罚;劫,挟持);杖(具,行用的棍棒)

(2) 通“形”。形容,形体 [appearance;body;form]

死生因天地之。——《国语·越语》

夫諒彊之国,必先争谋、争、争权。——《管子·霸言》

凡乱者名不当也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正名》

(3) 通“型”。法式,典范,榜样 [form;sample]

于寡妻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
仪式文王之典,日靖四方。——《诗·周颂·我将》

贱有实,敬无用,则人可也。——《管子·侈靡》

(4) 星相术语 [term of astrology]。如:克(妨,蹇。谓三,五行相克);害(三六害的合称);冲(指地支中相妨害的两类情况)

(5) 具 [instrument of torture]。如:动;上;大

(6) 姓

刑字的辞典解释

ㄒㄧㄥˊxíng 名

法律上处罚罪犯方法的总称。如:「罚」、「死」、「徒」。《论语·为政》:「道之以政,齐之以,民免而无耻。」

常法、典范。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:「罔敷求先王,克共明。」通「型」。

杀害。《史记·卷八六·刺客传·聂政传》:「重自以绝从。」《吕氏春秋·慎大览·顺说》:「人之父子。」

取法、效法。《礼记·礼运》:「仁讲让,示民有常。」

正。《诗经·大雅·思齐》:「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」通「型」。

刑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
㓝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 康熙筆画:6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?《集韻》同?。《說文》罰辠也,國之㓝罰也。从井刀,刀守井,飮之人入井,陷于川,守之割其情也。《韻會》復古篇云:?从刀幵聲,剄也。㓝从刀井,㓝法也。今經史皆通作?。

刑字的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㓝【卷五】【丼部】

罰辠也。从井从刀。《易》曰:“井,法也。”井亦聲。戶經切

说文解字注

(㓝)罰辠也。假借爲典?字。从刀丼。易曰。丼者法也。此引易說从井之意。井者法也。葢出易說。司馬彪五行志引易說同。風俗通亦云。井者、法也。節也。春秋元命包曰。?、刀守井也。飮水之人入井爭水。陷於泉。刀守之。割其情也。又曰。网言爲詈。刀守詈爲罰。罰之爲言內也。陷於害也。已上見玄應大唐衆經音義、徐堅初學記。夫井上爭水。不至用刀。至於詈駡當罰。五罰?不用刀也。故許以罰入刀部。謂持刀駡詈則應罰。以㓝入井部。謂有犯五㓝之辠者則用刀法之。同一从刀。而一系諸受法者。一系諸執法者。且从井非爲入井爭水。視元命包之說。正如摧枯拉㱙。安置妥帖矣。故其書百世師承可也。丼亦聲。戶經切。十一部。按此㓝罰正字也。今字改用?。?者、剄也。見刀部。其義其音皆殊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