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词语:挟书律
拼音: xié shū lǜ
繁体:挾書律
注音: ㄒ一ㄝˊ ㄕㄨ ㄌㄩˋ
五笔:rgu nnh tvg
单字解释: "挟"字的详细解释 "书"字的详细解释 "律"字的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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挟书律的意思详解
⒈ 秦始皇三十四年,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藏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。
挟书律的国语辞典
⒈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史官非秦记皆烧之,非博士官而私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悉诣守、尉杂烧之的法令。唐·颜师古·注:「张晏曰:『秦律敢有挟书者族。』」也作「挟书令」。
引《汉书·卷二·惠帝纪》:「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,除挟书律。」
挟书律的引证解释
⒈ 秦始皇 三十四年,采纳丞相 李斯 的建议,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藏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。
引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挟书律。”
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:“秦 律敢有挟书者族。”